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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卫生厅麻醉站采购的处理决定 关于对省卫生厅麻醉站采购的处理决定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7-10-18浏览次数:78105

海南省财政厅文件

琼财采[2007]1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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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卫生厅麻醉工作站

                             采购问题的处理决定

 

 

海南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广州市宝冠贸易有限公司反映的情况,我厅对省卫生厅麻醉工作站(项目编号HNGP2007-001694,B包)采购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海南仁和贸易有限公司投标的产品江苏凯泰RY-IIIA麻醉工作站具有24小时全参数趋势图功能,具有EN ISO13485和EN ISO9001认证。但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第17条:“可拓展和升级麻醉深度监护、肌松监测、闭环靶控输注、语音心理诱导等功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进入详细评审的另外两家公司分别是广州市宝冠贸易有限公司和海南三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而这两家公司所投标产品都是同一航天长峰品牌,按规定只能算做一个投标人。

因此,本项目中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决定予以废标,由海南政府采购中心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