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政策法规 > 闽经营医械体外诊断试剂 两种人将受限制

闽经营医械体外诊断试剂 两种人将受限制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1-10浏览次数:68560

记者7日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发出《关于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申办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在福建省境内从事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经营的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聘用退休人员的,应当提供该人员有关当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为机械、电子、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化学、医学影像、护理学、医学、药学、化工、光学、计算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