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行为,保证患者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08年3月的三晋都市报、山西晚报、山西广播电视报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在监测中发现高效离子感应消痛贴1个品种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严重违法行为,省局已将违法广告移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现将在监测中发现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予以公告(见附件)。
各市局要按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告涉及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重点监测,并将企业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在信用档案中记录。对多次被公告的违法广告加强跟踪监测,对违法广告所涉及产品要加大监管力度,从根源上杜绝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序号 | 产 品 名 称 | 广告中标示的 广告发布者名称 | 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 广告批准文号 | 刊播媒介名称 | 刊播 时间 | 刊播 次数 | 违法原因 | 处理部门 | 处理结果 |
1 | 高效离子感应消痛贴 | 法国巴黎太阳公司 | 广东泰宝科技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未标示 | 山西广播电视报 | 2008.3.15 | 1 |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2 | 高效离子感应消痛贴 | 法国巴黎太阳公司 | 广东泰宝科技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未标示 | 山西广播电视报 | 2008.3.22 | 1 |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