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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医疗市场对称开放力度大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10-27浏览次数:74499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10年建成之前,中国与东盟重要成员新加坡近日在北京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中国商务部称,双方在一些服务贸易领域作出了高于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新加坡贸工部部长林勋强昨天代表各自政府签署的除FTA外,还有《关于双边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根据中新FTA,新方承诺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的关税;中方承诺在2012年1月1日前对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同时,双方还在医疗、教育、会计等服务贸易领域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
     中国商务部称,该协议将对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在全球共同应对金融动荡的时刻,FTA的签署将为维持世界经济稳定和促进贸易自由化做出积极贡献。
     2007年签署的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规定,中国在对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作出新的市场开放承诺。东盟也将分别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向中国作出市场开放承诺。
     而在此次签署的FTA中,中新双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互相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其中在服务贸易方面,新方的承诺包括:承认中方两所中医大学学历;允许中方在新设立中医大学和中医培训机构;允许在新开展中文高等教育、中文成人教育和中文培训;允许中方在新开办独资医院;同意与中方尽快启动会计审计准则的认可谈判。中方承诺包括:允许新方在华设立股比不超过70%的外资医院;认可新加坡两所大学的医学学历。
     中新FTA是中国签署的第7个FTA。此外,目前中国还在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澳大利亚、冰岛、秘鲁,包含6个国家的海湾合作委员会等国家或地区组织就双边FTA进行谈判。

编 辑:侯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