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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召开《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立法论证会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12-26浏览次数:74066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药械从业人员的管理,2008年12月17日,甘肃省兰州市召开《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立法论证会。
    近年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兰州市药械企业数量多,从业人员队伍庞大,而现行法律法规对其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不够健全,造成监管乏力,管理无法到位,给药械安全留下隐患的现实问题,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拟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草稿),提交兰州市政府,并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将《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列入了2008年规章计划项目。在兰州市政府法制办的积极协调下,《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立法论证会如期举行。参加会议的代表有省、市人大、法制办、相关部门代表以及省、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表和行政相对人代表。会上,各位代表对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达成了共识,同时对提交的讨论稿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完善了该办法的具体内容。
    该办法的制定将为兰州市药械从业人员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对维护药械市场秩序和保障药械质量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编 辑:侯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