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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价比限价低药商看淡基本药物制度冲击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0-03-04浏览次数:72537

摘要:目前一些零售药店销售非药品的比例正逐步上升,有的已经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广告品种、保健食品、消杀用品等已经成为主要利润源,而因基本药物目录内品种,多为常规用、普药品种,多年来的市场价格竞争已经使产品本身利润很低,即使实行零差价销售,也能够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药事费”获得补偿,药店的总体收入也就不会有太大出入。  

  “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对于零售药店的远期影响究竟会有多大,还是未知数,但目前的影响并不明显。”3月2日,正当各方对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而担忧时,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董事长李文杰坦言。 

  “一支1克装的头苞曲松钠市面上已经卖到1.37元了,国家规定不能高于1.6元,药店想提价也提不上去。”据漱玉平民大药房市场总监李强介绍,目前执行的基本药物目录中,国家根据居民用药需要遴选确定了307种,省里又增补了216种,共523种,尽管占药店经营药品总数的一半,但许多基本药物的零售价格已经比国家限价低了,真正对药店构成价格冲击的品种并不多,所以对济南的药品零售市场来说影响并不大。据说,在南方一些完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城市,药品零售市场的销售收入降低了15%左右。 

  政策推行过程中的种种阻力,也是目前药店反应并不明显的主要原因。李强分析认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报销上没有说法,就会面临卖不出去……理论上讲,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越多,对零售药店的冲击就越大。但是,由于受目前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不明,十几年来药品销售环节形成的利益链条具有顽强的‘刚性阻力’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对药品零售业的冲击也就大打折扣。” 

  另据一业内人士分析,目前一些零售药店销售非药品的比例正逐步上升,有的已经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广告品种、保健食品、消杀用品等已经成为主要利润源,而因基本药物目录内品种,多为常规用、普药品种,多年来的市场价格竞争已经使产品本身利润很低,即使实行零差价销售,也能够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药事费”获得补偿,药店的总体收入也就不会有太大出入。 

  在济南,甚至还出现了一些药品流通企业在政策影响不明朗的情况下逆势扩张的迹象。据李文杰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基本药物制度施行后,我省将对药品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和集中配送,很多大型药品零售企业受“企业越大越有竞争力,竞标能力强、容易拿到配送权”观念影响,开始通过联合、区域性扩张等手段,在拼命将企业规模做大,以求获得后的胜利。 

  “究竟谁能真正笑到后,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印证。”李文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