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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药监局强化药械科学监管活力

文章来源:SFDA网发布日期:2010-07-06浏览次数:70403

为进一步强化药械监管,提升监管水平,浙江省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创新监管工作机制,落实长效措施,为推进药械科学监管注入新鲜活力。

  一是建立健全“小药店”整规长效机制。通过严把审批关、完善退出机制、提高连锁率、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体系相结合、加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等有效措施,深化“小药店”整治和规范。2010年以来新开的15家药店和需要换证的20家药店在开办或换证之时均达到整规标准,2家药店因达不到换证标准,换成非处方药经营企业,另有14家药店被依法注销。经过不懈努力,有效防止了“小药店”整规工作的反弹,保证了“小药店”整规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

  二是完善药师管理创新机制。在深化完善驻店药师承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药师管理创新机制。建立药师资质材料核对制度,对于办理新开、换证或变更药师等事项的药店,要求企业负责人在递交申请材料的同时,相关药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药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到该局办理“企业从业人员资质材料核对”手续。

  三是建立药店经营告知制度。严把药店准入关,对新开药店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发给《药品经营告知书》,告知企业负责人必须熟知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注意事项。

  四是健全稽查快速反应机制。在完善稽查一线人员应急机动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话传真、短信、网络监测、药品协管员等平台,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迅速控制上级通报的不合格药械。同时,将假劣药械的信息制作成用药安全警示在电视台定期播出。

  五是强化“协作稽查”机制,继续发挥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