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政策法规 > 中国器官移植在一至两年内不依赖死囚器官捐献

中国器官移植在一至两年内不依赖死囚器官捐献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发布日期:2012-11-26浏览次数:32209

  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21日在广州表示,中国自2011年3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取得明显成果,相关政策和机构的配套落实后,将有望取代以往依赖死刑犯提供器官来源的情况,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将在一至两年内取消对死刑犯器官捐献的依赖。
  黄洁夫称,2007年5月,《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中国器官移植走向法治规范化道路,中国器官移植监管取得明显进步。但器官来源混乱、器官匮乏、非法器官买卖等许多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每年的死刑判决逐年减少,司法部门目前采用“少用、慎用”死刑。如果不能建立一个公民器官捐献体系,移植事业将成为“无源之水”。因此,必须建立一个符合社会伦理和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
  黄洁夫透露,中国卫生部与红十字会于2010年3月2日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DCD)。截至2012年9月30日,38个试点单位完成人体捐献465例,捐献器官1279个。其中,广东在DCD试点中是做得好的省份,超过100例。
  黄洁夫称,DCD试点是一个非常谨慎的工作,只在中国的十分之一有条件的医院和地区“先行先试”。相关政策和机构的配套落实后,将有望取代以往依赖死刑犯提供器官来源的情况。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将在一至两年内取消对死刑犯器官捐献的依赖。
  黄洁夫称,DCD试点经验表明,合理采用“心死亡”捐献器官,临床疗效远远优于死刑犯器官,与西方国家的“脑死亡”捐献效果相同。目前中国的捐献试点将国际上脑死亡和传统的心死亡概念有机结合在一起,结合中国的国情来有效地推动捐献开展——脑心双死亡器官捐献(DBCD)。世界器官移植协会主席Delmonico教授认为此举是中国对世界移植事业的创新。
  据了解,66岁的黄洁夫是中国的肝胆外科专家,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简称OTC)主任委员。2005年7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在菲律宾马尼拉主办的世界器官移植管理高层会议上,黄洁夫公开向国际社会坦承了中国使用死刑犯器官作为移植主要来源的事实,并表明中国政府要加强移植监管的立场。
  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起步,到现在每年大约有1万人次接受器官移植手术,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人体器官移植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