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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山东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发布日期:2013-01-18浏览次数:30739

  济南近日讯 “着眼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探索医疗保险城乡统筹,逐步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山东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在今天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说。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

  记者获悉,去年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063万人、3100万人、1010万人、1339万人、923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880.1亿元,总支出147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5%和20.5%,基金累计结余2349.3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401.2万人,1257.5万人按月领到养老金,被征地农民纳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东营市人社局局长李全民告诉记者,东营去年整合建立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原新农合实行县级统筹,统筹层次低,整合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模式,全市统一了政策、筹资标准、报销比例和信息系统。在缴费档次上,今年东营设立了80元和120元两个档次,城乡居民自愿选择,在统一报销比例的前提下,分别享受新农合和城镇居民报销目录,明年将统一过渡到一个缴费档次、一个报销目录。同时,他们开发了城乡居民社保信息系统,将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共享一个平台、一个数据库,有效剔除了重复数据,目前已减少重复参保8.2万人,减少财政重复补贴2671万元。出席会议的省领导认为,东营等地的试点,“方向是明确的,效果很好,省里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
  今年,山东省还将推进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同时,搞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进一步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
  记者还了解到,山东省将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集中管理,完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发放率保持。稳步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确保城镇职工和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和70%以上。推进未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