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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集中采购高值医用耗材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发布日期:2013-01-18浏览次数:30709

  今后,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等高值耗材价格虚高现象或将被遏制。根据卫生部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县级以上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集中采购。
  此次涉及的高值医用耗材包括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等。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中选择,也可以自主选择此范围之外的品种。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集中采购。
  《规范》指出,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医疗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各省(区、市)建立的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购买集中采购入围品种外的高值医用耗材,有特殊需要的,须经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医疗机构在集中采购活动中,不得发生下列行为:不参加集中采购活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活动;提供虚假的采购信息和历史资料;未按照要求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不按照购销合同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擅自采购入围品种外高值医用耗材,不按时结算货款或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牟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