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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提高新农合高支付限额

文章来源:新华网发布日期:2013-02-26浏览次数:29712

         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厅获悉,今年该省将实施多项卫生惠民实事,顺应人民群众对提高健康水平的要求。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在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40元的基础上,将实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8万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人均25元增加到30元,将不低于40%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划分给村卫生室,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服务项目和范围。

         推行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点疾病医疗保障工作,保障水平不低于70%,部分病种保障水平提高到90%以上。 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200个以上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1000个以上达标村卫生室。继续实施“光明工程”和“妇幼健康计划”,为3万例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完成38万例农村妇女宫颈癌和3.6万例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力争控制在2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

         启动实施“贫困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症患者治疗救助”工程,为全省3000名贫困尿毒症患者和8.3万名重性精神病症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救助,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和救助力度,减轻患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