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业界动态 > 福建省民营医院有望跟进降药价

福建省民营医院有望跟进降药价

文章来源:海西晨报发布日期:2013-02-28浏览次数:29642

  明日起,厦门市所有市属、区属公立医院(含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将全面实施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同时执行调整后新的诊查费价格。昨日,厦门市政府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


 

加快民营医院医疗改革 减轻患者负担

  所谓药品加成是在政府财政困难时期为弥补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而出台的“顺价加价”政策,即对公立医院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补偿机制,俗称“以药补医”机制。我国自1954年起实施这一政策。厦门市公立医院改革是全国试点,2011年7月在原先15%的药品加成基础上取消了5%的加成;今年3月1日起,厦门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剩下10%的药品加成。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即按进价销售)。
  厦门市卫生局局长杨叔禹介绍,与目前已经实施药品加成改革的全国兄弟省市比较,厦门的改革实现了全覆盖,全市所有市属、区属公立医院统一实行零加成。
  患者怎么知道药品的进价是多少?又怎么知道公立医院有没有执行到位?

  “药品按进价销售,物价部门会严格监督。”厦门市物价局副局长罗咚玲介绍,厦门公立医院的药品实行按照全省统一平台进行药品采购集中招标,每批次的药品价格会在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上公布,并进入市医保中心的数据库。超出集中采购价的药品价格,医保中心不予扣费。
  物价部门也要求各公立医院要把药品价格在医院电子公示屏上滚动公示,并在医院网站上公示,还要向就医者提供收费清单。而就医者也可以到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网进行药价查询对比。物价投诉举报电话“12358”将24小时接受举报投诉。此外,物价部门还将在3月1日以后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