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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17条政策优先安排社会办医

文章来源:安徽广播网发布日期:2013-04-10浏览次数:29239

  安徽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提出17条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在安徽省举办医疗机构。

  目前,安徽省共有民营医院466所,公立医院450所。数量虽然相当,但民营医院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等远不及公立医院。全省民营医院床位数和卫生人员数量仅占全省总数的19%和16%。

  为了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丰富医疗卫生资源,《意见》中明确提出,今后,安徽省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将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

  省医改办余璞说:“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和营利性医疗医疗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力争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省总量的20%以上。”

  对于现有的公立医院改革,《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其中,特别是通过扩大医疗行业对外开放,引导境外资本进入安徽省的医疗服务领域,把国际的医疗资源、服务标准、管理机制引入我省。

  余璞说:“我们明确了境外投资者可以在我省以合资、合作方式举办医疗机构,同时次提出可以试点开展独资形式举办医疗机构。”

  《意见》中另一大亮点是,对政府办医与社会办医“一碗水端平”,各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公平参与地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余璞说:“我们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当地医疗卫生职称评定、人才选拔和培训体系,在技术职称评定、科研课题申请、科研成果申报等方面都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的待遇。”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土地、财政、金融、医保定点、税收和价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