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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对社会办医出新规

文章来源:湖北新闻网发布日期:2013-04-17浏览次数:28960

        今后,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将建立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1年累计达12分,将被暂停执业。近日,武汉市促进社会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工作会议透露此信息。 据了解,社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建立后,武汉市卫生局每季度对市直管社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检查,各区卫生局对辖区内社会医疗机构每年至少检查2次。

        由于医疗质量、医疗行为、医疗服务等方面过错、过失引发医疗纠纷,且处理不积极,造成严重社会群体性事件或恶劣的社会影响;遗弃患者,或因收费等原因延误急危重患者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记10分。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实行累积记分,一年内累计不良记分达12分,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期内,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执业。 卫生行政部门将对社会医疗机构超范围服务、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法医疗广告、非法行医、医疗欺诈、发生医疗事故及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