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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在制度和政策维护下才能如沐春风

文章来源:新浪博客发布日期:2013-05-06浏览次数:28492

  在国家多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快广东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指导下,广东以毗邻港澳、社会资本丰富的优势,占据了改革开放先机,民营医院正积极地、健康地发展着。截至2011年底,广东省医院共1281家(含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其中民营医院364家,占28.4%;床位数3.0万张,占全省医院床位总数的12.3%;卫生技术人员3.3万人,占全省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1.3%;民营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量占全省总量的16.3%。此外,广东的民营医院不乏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身影,东莞康华医院、东华医院、佛山禅城中心医院便是,这有利于提高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就医。

  虽然民营医院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困惑与不足也不容忽视,民营医院何时才能真正地如沐春风?
 

  从目前广东民营医院的情况来看,主要有5种模式:自主经营模式,如东华医院、广州复大肿瘤医院;部分“托管”模式,如东莞康华医院;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的模式,如汕头潮南民生医院;股份制经营模式,如佛山禅城中心医院;集团连锁式管理模式,如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

  可是,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下,民营医院不论采用何种模式,都要与公立医院在市场中一同竞争,一争高低。公立医院带着“公”的金字招牌,一方面享受着免税,另一方面享受着政府的投入与补偿(虽然很少很少),而民营医院即使是非营利性的,也只有3年免税或享受税收优惠,即使纳入了医保定点机构,却依然与公立医院在同等医疗服务价格水平上,公立医院“有利可图”,但民营医院呢?如何生存?
 

  再者,我们政府提出“政府主导和市场经济”相结合,或许人们误解了其含义,但政府在不愿意投入更多的情况下,也不愿意解读其含义,默许公立医院将发展的触角延伸至高端医疗市场,默许这种有悖于公立医院公益性原则的市场行为。在寻求差异化发展中,民营医院的出路无疑是要发展专科与高端医疗的,这也符合医疗服务市场的规律。纵观各国,高端医疗服务只是医疗服务市场的一种必要补充,而且必须由民营资本参与,由民营资本来补充。可能市民会有疑虑,现在看病都这么难,这么贵了,如果发展高端医疗,不是会对本地资源造成挤兑?其实不然!医疗资源并不会因此变小,公益性医疗和高端医疗投资的渠道不同,任务不同互为补充,两者并不冲突。反而发展了高端医疗后,会让政府办的公立医院公益性得到凸显,除非公立医院不是政府办的。

  还有,民营医院多聘请公立医院退休的高职称人员作为专家队伍,招聘刚毕业的学生作为基础人员,形成民营医院人才队伍“两头大、中间小”的现象。这是因为现有的人事制度决定了公立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易向民营医院流动,民营医院的人才队伍不稳定、质量不高,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梯队难以形成。再加上医生工作忙,不愿意疲劳工作;医疗服务是集体合作的结果;去民营医院有赔偿风险增大的可能等主客观因素,目前医生多点执业还无法真正实现,这也使得民营医院的中间人才紧缺。

  当然,民营医院中存在个别自毁家门的,如投资者急功近利,管理不规范,重经济管理,轻质量管理,医院广告夸大其词,从而“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市民对民营医院仍普遍存在不信任心理。印尼卫生部部长EndangRahayuSedyaningsih患癌后选择千里迢迢来广州治疗,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对我国民营医院院长特别尊重与信赖,还亲自为院长的书作序,对医院的治疗给予了高度评价。或许这值得我们的民营医院以及市民好好思考!
 

  对待民营医院,我们要鞭挞弄虚作假者,更要扶持真心办医者!政府要做的就是制定非扭曲的政策环境!
 

  一是制定政策。政策扶持是营造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良好环境。政府支持出台可操作性的具体政策,鼓励有资质的医师和有医疗管理经验的公司办医,从金融、税收等方面,给足民营医疗机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医。而不是让民资站在玻璃门外,或雾里看花终隔一层,甚至遇上强力有力的弹簧门。

  集团式管理,实现连锁式发展。如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发展至今已分布全国十几个省份,成为立足广州辐射全国的现代生物技术服务的集团企业,是优化医疗资源、向民间资本购买服务的典范。总之,广东民营医疗机构为全省医疗服务体系注入了强大活力,已经成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要使民营医院能够在公立医院占主流地位的环境下发展,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政策。政策扶持是营造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良好环境。2009年底,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广东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解放思想和改革创新,坚持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投资发展医药卫生事业,逐步构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从金融、税收、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等方面,给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医。二是规范审批。鼓励做长远投资的民资办医,积极为他们建立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快捷通道。一方面,加强医疗卫生资源的规划。明确提出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在同等资金、技术条件下,优先批准设置民营医疗机构。鼓励民营资本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欠发达地区开办医疗机构。另一方面,简化审批手续,审批管理权限逐步下放到各地市,规范审批步骤,简化审批流程,做到公开、透明,为社会资本投资办医提供便捷条件。三是加强监管,提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优质服务。允许民营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经营性质,并在新农合及医保定点准入、120急救医疗网络准入、医院等级评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政策知情等方面,对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一视同仁。从人才引进上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允许公立医院的医生到民营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将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一同纳入每年医疗质量评估检查的范围,实施日常业务指导。四是争取政策突破,推动CEPA补充协议的落实,扩大粤澳港医疗卫生服务交流合作的范围。与香港、澳门CEPA补充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扩大了粤港澳医疗服务交流合作的范畴,对于充分利用香港、澳门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省的民营发展有其特点,在规模和规范管理上都摸出一定的经验,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尤其一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我们支持民营发展的工作思路。特别是,在公立医院极度“垄断”而又没有发展思路的情况,公立医院占据的市场高低端,使民营医院狭路求生。因此,民营医院主要存在现实的问题是:一是办院规模偏小,整体实力不强。1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50张床位以上的专科医院不多,50张床位以下的民营医院比例超过一半,民营医院数量虽已占全省医院总量的20%以上,但业务量不足10%。二是现有的人事制

  二是规范审批。鼓励做长远投资的民资办医,积极为他们建立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快捷通道。一方面,加强医疗卫生资源的规划。明确提出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在同等资金、技术条件下,优先批准设置民营医疗机构。鼓励民营资本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欠发达地区开办医疗机构。另一方面,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步骤,简化审批流程,做到公开、透明,为社会资本投资办医提供便捷条件。

  三是加强监管。提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优质服务。我始终认为,市场的,准入要宽,监管要严,尽量使它在市场环境下找生存和求生存。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培育,赋予其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由其制定行业规范并授权其对民营医疗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将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一同纳入每年医疗质量评估检查的范围,实施日常业务指导,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四是加强对公立医院的限制和降低准入技术的门槛。目前我们很多地区一边鼓励民资进入,一边公立医院无限制的扩张;一边放宽民资办医政策,一边以区域卫生规划已满而拒于门外。规划的限制必须是对政府办医而已,在满足当地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严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的扩增;规划限制,应该是限制公立医院的高端医疗和医疗服务的提供范围。这样,民营医院就可以在一个市场边界非常清晰的环境下投入与经营。我们甚至可以修正以往的准入政策,不是以医院等级作为准入的必备条件,而是以技术的可靠性,人员的操作程度和设备设施的完备程度来判断。比如:血液透析胃镜等治疗技术,和病例诊断、检验、放射等检查。

  五是逐步建立民营医疗机构的正常退出机制(不是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导致的退出),明确民营医疗机构注销、转让、兼并、拆分的手续和要求,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

  我曾经这样说过:中国医改必须是两条腿走路,公立医院是公立医院,民营医院是民营医院,左是左,右是右,不能两条腿都绑在一起。民营医院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关键在于此,在于建立制度和政策来维护其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只有这样,民营医院才能如沐春风!

  后,也引用一下@朱恒鹏的一句话:“民营医院发展不起来,公立医院的改革不会有实质性的变化”,我不知道他说的和我所理解的是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