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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医疗护理渐成新宠

文章来源:半岛都市报发布日期:2013-05-09浏览次数:28370

  近日,薛家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护人员与79岁的彭先生签订了居家医疗护理协议。记者了解到 ,薛家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开发区开展长期居家医疗护理的公立医院,彭先生则成为首位受益者。
  记者了解到 ,彭先生今年79岁,患有血压高、多发性脑梗塞等多种老年病,去年还因膀胱结石住院治疗。彭先生的老伴告诉记者,由于老人腿脚不方便,每次看病都需要两个儿子一起把老人送到医院。“两个儿子都有工作,送我就得请假,非常麻烦。”
  薛家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主任马坤和护士长马爱萍先为老人测量血压和心率,又为其进行抽血,将血样带回医院进行检验。马坤详细询问了老人平时的用药情况,并根据老人的病情对用药进行了调整。
  薛家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殷富介绍,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医保参保人,可以申请居家医疗护理。
  殷富说,申请需由患者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向定点护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申请表》。定点护理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日常生活能力评定 ,评定内容包括进食、洗澡、控制大小便等十项,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就通过居家医疗护理的审核标准。
根据政策规定,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审核通过日期即为核准建床的起始日期,有效期为一年。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在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0% ,不设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