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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保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发布日期:2013-09-05浏览次数:25273

         近日,佛山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佛山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资本举办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在人才引进、待遇等方面享有公立医院同等待遇,且优先设置和审批儿科、康复、精神病防治和临床心理咨询、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特色医疗机构。此外,值得一提的利好消息则是民营医疗结构也将纳入居民医保。 
         《意见》要求鼓励和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办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以及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等特色医疗机构,而且对于儿科、康复、精神病防治等特色医疗机构给予优先设置和审批。借以引导民营医疗机构错位发展,形成“大专科小综合”或者“大专科不综合”的格局。 
         此前禅城和南海区都进行公立医院的改革,《意见》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允许境外资本开办医疗机构,还要求对于港澳台资开办的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政策。
         市民不愿去民营医院就医的原因之一:大多数民营医院都不在医保定点范围内,不过此次《意见》明确指出将把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而且规定“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意见》希望通过行业协会规范和管理民营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