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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督查18省基层医改

文章来源:健康报网发布日期:2013-09-17浏览次数:24970

         国务院医改办日前发布消息说,继国务院督查室对安徽省等12个省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后,国务院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9个督查组,对18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相关督查。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为督促各地落实文件要求,此次专项督查分为两个步骤:8月为自查阶段,全国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改办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基层医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9月为现场督查阶段,由国务院医改办牵头,组织9个督查组,分别对18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查。 
         此次督查的重点是,检查各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情况,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和乡村医生队伍稳定情况。
         通过督查,国务院医改办将进一步推动解决改革进展不平衡、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不扎实等问题,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