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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文章来源:襄阳晚报发布日期:2013-12-18浏览次数:22678

        日前,湖北省襄阳市开始施行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参合患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结算时可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大病保险报销“一站式”即时结报。 12月16日,襄阳市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在襄州区人民医院和市第四人民医院同时启动。当天,18人现场共报销56万余元,报销金额从1200元至16.94万元不等,病种涉及脑出血、白血病等。 今年5月25日,襄州区张家集镇57岁的张得成突发脑出血,被紧急送往襄州区人民医院,经过近7个月的治疗,共花去医药费45万元。“父亲住院后,家里的积蓄全用完了,还找人借了不少。幸亏有了新农合大病保险。”
        昨日,张得成的女儿告诉记者,父亲还在医院住院。之前,新农合报销了10万元,大病保险刚报销了16.94万元。 市卫生局新农合办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当年参合的农村居民。2013年,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为8000元,大病保险实行全年累计分段报销,其中,8000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高可报销50万元。 据了解,12月16日起,参合患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实行新农合补偿与大病保险报销“一站式”即时结报;市外就医患者先自行垫付住院医疗费,出院后,带齐相关补偿资料,到当地合管办办理补偿结算手续。需提供的补偿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合作医疗卡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及诊断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