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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将建立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14-04-11浏览次数:19288

        据太原市卫生局消息,山西省太原市今年将建立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由政府出资,为952个村卫生室投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保险公司一年内高可为每个卫生室赔付25万元,村医受伤害高可获赔10万元。

  按照太原市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规定,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要缴保费10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全部承担。乡村医生个人每年缴费100元。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保险公司一年内高可为每个卫生室赔付25万元,其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保险公司在约定限额内支付。同时,保险公司还承担因医疗纠纷致乡村医生人身伤害的经济赔偿责任,高可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