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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2015年起每年建30个农村养老机构

文章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4-12-30浏览次数:13693

        近日,记者从厦门市长专线中获悉,当前我市正在建设的农村幸福院有13个,明年起,计划每年建设30个农村幸福院(含老年活动中心)。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151个农村幸福院并覆盖全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有效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厦门市“三无”、“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0%。 
        岛内外布点居家养老服务站

        我市力争全市6个区各有1所街(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试点,每个试点补贴150万元。明年起,我市将继续推进落实公房等闲置场所调剂用于养老设施,力争每年改造1-2处用于养老机构或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养老设施场所困难问题。到2020年末,全市将完成37个街(镇)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明年,我市将推进养老服务站布点规划和养老项目建设。目前,正在海沧区进行“乐龄公寓”建设试点,湖里区、思明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选址正在办理中,翔安区莲花长寿村老人公寓二期工程,本月已开建。 
        符合条件养老机构都将加入医保 
        明年,我市将力争使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服务都纳入医保范围。通过提升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服务能力、鼓励兴办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等举措,健全完善医养护结合的养老体系,在提供基本生活护理服务基础上,提供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医疗康复保健服务。2020年,力争全市养老机构基本实现医养结合,解决院内老人“看病难”问题。 
        推进养老、保健、医疗服务一体化

        争取明年逐步将全市各区养老服务供需资源并入市级平台,形成岛内外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与社会服务网络。实施养老服务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智慧养老计划),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广远程健康监测,拓展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惠及面,推进养老、保健、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建立全市城乡老年人数字化健康档案,实现养老康复机构的数字化健康档案与市民健康信息系统资源共享。通过养老信息平台和12349热线窗口的建设,逐步与120急救中心、110救援中心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养老护理员低工资保障制度 
        我市将在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开展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同时与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立老年护理轮训基地,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人才,对所需养老护理员进行定向培养。 
        同时,将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与专业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实行岗位培训补助和特岗补贴,吸引更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养老护理员低工资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福利待遇,对在养老服务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