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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招标新政出台 药企或遇新挑战

文章来源:医药网发布日期:2015-04-27浏览次数:11292

     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卫计委召开了落实招标新政的药政大会

  昨日(4月24日),辽宁省公布了《关于征求《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这是国家卫计委药政大会后,正式出台招标文件省份,此前赛柏蓝曾经和微友们分享了北京、宁夏的招标方案都是微信圈流出,尚不算正式征求意见稿。
 

  但,在对比了三个省份招标文件后,我们认为在招标新政后,这些文件已经透露出了招标几大新常态和新趋势。
 

  预计此后其他未开标的省份也将陆续开标,药企应积极根据趋势调整、积极应对。下面是一些具体的政策及解析:

 

  1,省级招标取消或成趋势
 

  流出的北京招标文件和辽宁的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省级招标,而是由以市、省直等医院组成联合采购体,充分发挥医院的作为采购主体的作用。
 

  赛柏蓝认为,在不少二次议价已经遍地开花的情况,取消省级招标对招标办、药企来说是个双赢。
 

  对于招标办来说,正如此前赛柏蓝和大家分享过的,二次议价面临《招标投标法》方面的有关规定的尴尬,取消省级招标,让医院自己去和药企谈,既避免这方面的尴尬,又符合国务院招采新规定的中发挥医院市场采购主体的规定。
  对于药企来说,则是避免了省级招标砍价。以安徽带量采购等为例,在此名目下,不少医院都在进行二次议价,这让不少此前降价求得省级招标中中标的企业又失标了:降价幅度太高,实在无法满足医院的降价要求,实际上还是失标。
2,医联体联合采购已成定局

 

  由于大部分省份还未开展招标,目前也未见到其他省份招标方案、征求意见稿,我们推断取消省级招标会是一个趋势,但是无论是否取消省级招标,医院联合采购已经成为定局。药品要进医院必须要经过医院联合体的这关,而这个联合体或大或小,或者是省直属医院采购联合体,或者市级区域联合体,甚至都三甲医院和基层医院的联合体。
  对于药企来说,已经到了必须确定采取何种价格策略的时候了。如果是暗扣,对于药企来说,这是个维护价格体系的好办法,价格维护好了,有更多地操作空间。但是,按照工商部门的新认定,这又面临商业贿赂的危险。

  如果明扣就面临要么市场要么价格的二选一。放弃了一个地方的招标后,在其他地方招标时,政府公关能力就至为紧要。人员招聘或者寻找好的能力强的代理商的事情都要快快提上日程。
 

  3,采购量的落实
 

  带量采购是被业界批评多的政策,北京市在招标中,明确医院用的所有药品都将必须纳入采购目录,进行带量采购。同时还参照上海的带量采购方案,要求公布了采购量之后的带量谈判。
  辽宁省的方案中对采购量的落实也制定了较为有力的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配送的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的合格药品,同时要求医院不得在选择药品或厂家、采购药品和回款过程中收受回扣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直接带量是否能够落实量一直都是药界抱怨的焦点,没有量的保证,只成了降价。现在终于看到带量这个靴子要落地了。
 

  带量谈判对于药企来说,首先,我们看到很多地方带量谈判,医院非常强势,例如安徽蚌埠的招标中,不见谈判,只见医院规定价格下降幅度,达不到降幅就停售该企业的所有药品。
 其次,带量采购对于等药品来说,由于取消药品加成还未全面实施,15%的加成率下,降价幅度可能会很小,只有有众多竞争者的情况,为了中标,药企会比拼价格,价格会逐步下降,薄利多销将成为可能。

  4,价格联动
  从不少省市的医改、招标方案来看,价格联动应该已是必然,反正招标出现了新低就联动新价格,如何制定价格,真是一个战略、技术活。在此,不再详述。
  但,从整体来看,我们认为,在即将启动的招标方案中,这些做法已经和以往的招标方案有显著不同,在即将到来的招标大年中,或许会成为新常态,企业应即使制定、调整招标方案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