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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可即时结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个人无需先垫付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发布日期:2015-05-07浏览次数:11031

         漳州城镇医保参保职工在漳州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直接使用社保卡刷卡结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用,个人不用先垫钱再报销了。即时结算系统于5月1日上线。这是漳州市医保中心继外伤住院审批权前置到医院医保办之后,又一次将权限前移至医疗机构的改革。 
         不过,由于结算系统目前还需对接,两类人员仍按原渠道办理报销手续:一是在漳州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但5月1日前本年度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累计费用已达到或超过医保目录内费用8.4万元的患者;二是在本统筹区内各县定点医疗机构和统筹区外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段的报销待遇:在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累计达到8.4万元以上至33.6万元,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此费用段(25.2万元)的支付标准按医保目录内费用9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