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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将联手大力整顿医药、医疗市场的垄断行为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报发布日期:2015-06-23浏览次数:9677

        目前中央层面上的定价,基本还是遵照2001年实施的《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下半年推行新的“中央定价目录”后,重要的中央储备物资、烟叶、民爆器材、化肥、教材、电信基本业务将全部退出中央定价目录,中央具体定价项目会减少到25项,与2001年版的国家价格规定相比,大约会减少80%。 
       对于地方层面上的定价,从甘肃、上海等地今年公布的地方定价目录来看,政府的权力也都被大大削弱,政府定价的种类和项目都大幅缩减。 
       新一轮价格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是在2013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据前述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专家介绍,2014年底,新一轮价格改革在多个方面都取得较大进展,除了放开烟叶、低价药品、各类电讯资费等60多项商品和服务价格,还将铁路货物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启动了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推行了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调整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以水价改革为例,2014年初,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文,要求2015年底前,中国设市城市原则上都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推行阶梯水价制度,一方面可以促进城市居民节约用水,另一方面,会减少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支出费用。 
       阶梯定价并不仅限于水价,在电价、天然气价等与民生关联度较高的改革方面,去年国家发改委也已明确,将全面推行阶梯价格制度,以此来确保给基本民生需求带来正面影响。 
       前述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专家称,在今年政府下放定价权的主要项目中,与普通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也是容易引发市场价格混乱的,应该是药品价格。 
       按照新的政策规定,下一步,除了麻醉和类精神药品,其它的药品价格都将取消政府定价。与药品价格改革同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方面,对药品市场、医疗器械市场的价格监管,已做出部署。 
       在下半年针对药品市场的整顿中,国家发改委主要对捏造散布药品涨价信息、哄抬药品价格、扰乱药品市场秩序,对相互串通、操纵药品市场价格,以及滥用药品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等行为,进行大力度打击;卫计委主要是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以便合理确定药品的采购价格,同时严格监管医疗机构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医保部门则是要做好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 
       前述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专家补充表示,下一步多部委联手出击,主要是依据《价格法》、《反垄断法》以及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对医药、医疗市场的垄断行为进行大力整顿,以此来破除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