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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曝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腐败窝案 7人被判刑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日期:2015-07-16浏览次数:9189

  一封举报信揭开了江苏省镇江市中医院腐败窝案。近日,经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镇江市中医院院长王小平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之前,该院的3人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2012年以来,镇江市检察机关相继开展打击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30件44人。其中,京口区检察院仅两年就查处此类案件10件15人,总案值达人民币450余万元,案件数和涉案金额均呈上升趋势。在查处的案件中,暴露出的“能人腐败”现象值得警惕。
  举报信揭开中医院腐败案
 

  2014年2月,京口区检察院收到举报信反映,安徽省亳州市瑞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亮为销售中药材,长期向镇江市中医院有关人员行贿。经过初查,办案人员发现举报信内容大都属实。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京口区检察院首先对张亮展开外围调查。在证据面前,张亮供认不讳:2008年至2014年春节前,为销售中药材,他累计向镇江市中医院部分领导行贿共计56.38万元,其中大部分钱物都送给了院长王小平。
  听闻张亮被检察机关调查的消息,镇江市中医院院长王小平连夜转移了家里的一些贵重物品。2014年4月21日,京口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小平立案侦查,并果断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面对讯问,王小平始终保持沉默。王小平不配合的态度一度使案件侦查陷入僵局。
  侦查人员通过分析王小平及其家庭财产支出情况,很快发现,其支出大部分都花在了独生女儿身上:其女到苏州上大学,读的是学费贵的工商管理学专业,其中一年在德国就读,住宿和生活费用都是自理。女儿研究生毕业后在北京找到了工作,王小平又给女儿买了一套商品房,一次付清房款,还给女儿买了车。
   “这么多钱从哪来的?更何况你还刚为自己买了别墅,刚装修完不久?”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王小平的心理防线崩溃,交代了受贿金额高达13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此外,家中还有近1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没人抓住后自首机会
  在调查王小平涉嫌受贿线索期间,京口区检察机关根据行贿人张亮的供述,又对镇江市中医院药剂科科长袁武军立案侦查,袁很快交代了利用负责药品采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5.2万元的事实。
  大量证据表明,镇江市中医院在药剂采购链上有问题的远不止王小平、袁武军二人。京口区检察院立即与镇江市卫生局纪委、中医院纪委碰头,对其他可能涉罪人员进行了专项法治教育,希望主动投案自首,但很遗憾,没有人抓住这后的机会。
  随即,镇江市中医院药械科前科长刘必武、药剂科采购员张艳惠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经查,刘必武于2005年至2011年5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医院药品、医疗设备采购等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17.4万元;张艳惠于2007年至2012年期间,在担任镇江市中医院药械(剂)科采购员期间,利用负责药品采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9万元。
  随后,京口区检察院又对医疗设备销售经理孙俊和医药公司销售员张怀申以涉嫌行贿罪立案,对其在销售医疗设备、提供技术服务或是销售中草药的过程中,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向采购链上相关的多人行贿等行为进行侦查。
  经查,镇江市中医院系列腐败窝案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在王小平案宣判之前,袁武军、刘必武、张艳惠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张亮、张怀申、孙俊因犯行贿罪被判处一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安徽省亳州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 “能人”成为行贿主攻对象
  

 

  据京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彭莉介绍,该院在办理基层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能人腐败”现象突出。从涉案主体职位来看,受贿人员多为高学历、高职称的业务骨干,涵盖了院长、副院长和科室主任。
   “这些人作为专家和负责人,对本单位、本科室的药品、器械使用、评价和起到关键作用,容易成为医药代表行贿的‘主攻’对象。”彭莉说,如镇江市中医院院长王小平,系主任医师,又是江苏省中医学会针灸学会常务理事、镇江市针灸学会常务副理事长。
   “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随着医药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医药代表的贿赂形式也更加多样,行贿人除了以‘好处费’‘感谢费’等手段外,还出现了一些新的行贿手段和方式。”彭莉说,如以考察、学习等名义安排境内外旅游,以给付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名义处理各种费用等。
  对于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办案检察官认为,一个重要原因是医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失灵。“医疗机构在医疗设备、药品器材招标采购、工程基建等方面虽有相关规章制度,但多为宏观层面规定,缺少实施细则,院务公开透明度不够,药事委员会、购置医疗器械设备领导小组往往形同虚设。”彭莉说,
  医药采购虽然需要经过卫生主管部门统一招投标,但招投标仅明确中标企业的范围,只要购买该范围内任何一家医药企业的产品即可,终选择权还在部分医务人员手中,掌握实权的领导往往成为操纵招标结果的主要力量,导致招标流于形式,滋生了易腐败的土壤。
  探索建立医疗卫生领域廉政准入机制
 

  对于如何防治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京口区检察院预防局局长戴志刚认为,首先应积极探索“医药分开”体制,以中央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建立科学补偿机制,规范药品器械采购供应,
  建立统一的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减少环节、透明运行,全面推进医药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医院内部绩效考评体系,破除以药养医的工作体制。同时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应当着力健全权力监督体系。”戴志刚说,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基建工程发包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关键人员,制定切实可行又可具体操作的防范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良性工作机制,对重大决策、盈利亏损、个人分配等事项实行医务公开,建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档案,对每次公开招标的原始资料、报价单、采购合同等资料登记造册、归档备查,切实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
  戴志刚认为,应当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探索建立医疗卫生领域廉政准入机制。对有行贿记录的医药代理及时录入行贿犯罪档案,通过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大限度地增加医药代表的违法成本和风险,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