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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酝酿医用耗材集采文件,6省已行动

文章来源:中国医疗器械发布日期:2015-08-28浏览次数:7974

  在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2月底出台了药品集中采购指导意见(7号文)之后,国家卫计委又于今年6月出台了落实该文件的指导意见(俗称70号文),那么,在药品省级集采之后,医疗器械,特别是高值耗材的省级集中采购未来动向又将如何呢?
  耗材集中采购指导意见正在研究制定
 

  今年8月6日,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副司长傅卫在卫计委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方面,各地正在研究制订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方案,按要求将于今年11月中下旬统一实施。
  其中,江苏省对国家规定的十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全部进行集中采购,青海省将公立医院全部药品、医用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范围,有效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留出空间。
  另据《医药经济报》记者在该会上获悉,在药品集中采购的基础上,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今后也将全面推进。目前,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等地已经出台相关文件开始试点。
  傅卫告诉记者,目前正在研究制定高值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相关实施方案,但由于医疗器械本身分类复杂,预计今年下半年难以制定完成。
  多省已推动耗材省级集采
 

  据中国医疗器械统计,安徽省将全面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和设备集中采购,破除公立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
  7月初之时,安徽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即将完成,8月份将执行中标结果。医用耗材,全部实行电子化、信息化交易,所选医用耗材品种、价格、生产厂家等信息全部公开。
  据悉,安徽省医改领导小组已决定将医用设备纳入集中采购,目前已着手编制采购品目与计划,10月份完成今年集中采购任务。
  2014年2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出台《江苏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成为全国将国家规定的十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全部纳入招标的省份。该省集中采购分两批进行。
  2015年6月,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青海省完善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将药品与耗材集采方案融为一体。
  2014年2月中旬,山东省出台了《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目前已进行到了第二批十大类高值耗材802个品种的招标工作。
  今年8月11日8月10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有关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四份文件,在全国耗材采购普遍大降价背景下,四川方面再度提出“全国低价”。
  今年6月15日,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对骨科等四类高值医用耗材增补产品挂网采购的通知》,就骨科等四类高值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作出了安排。
  今年4月,河南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就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我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