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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讲座的形式推销医疗器械 要报备以便食药监部门监管

文章来源:新快报发布日期:2016-01-12浏览次数:4925

  市政府常务会议昨日还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向中老年人推销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行为,《办法》规定,以讲座、现场体验等形式向消费者推销医疗器械或类似产品的,活动举办者应当提前7日向活动所在区的食药监部门报备,以便食药监部门监管。
  广州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吴奇泽表示,各区食药监部门接到报告之后,将会加强巡查,“关于不法的现场推销、体验等的医疗推销活动,市民均可向12345举报,也可以通过网络及药监系统公布的举报电话等各种途径举报。”
  此外,针对社会上确有一些不法分子冒用医疗机构、医师的名义,明为免费诊疗,暗为非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情况,《办法》提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医疗器械开展免费诊疗活动,应当在现场出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相关执业资格证明。如未出示,其诊疗资质则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