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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实现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文章来源:科讯医疗网发布日期:2016-07-01浏览次数:824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17年底,实现国家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国各级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到2020年,建成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依托现有资源建成100个区域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适应国情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基本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意见》从夯实应用基础、全面深化应用、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部署了14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并强调,要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方参与、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从人民群众迫切需求的领域入手,重点推进网上预约分诊、远程医疗和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等便民惠民应用;支持发展医疗智能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加强疑难疾病等重点方面的研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隐私安全防范有保障的地区和领域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