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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目录2017年底前完成

文章来源:大河健康网发布日期:2016-08-08浏览次数:860

      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于新药审评改革和创新药物器械产品目录等任务落实了时间表。 2017年底要完成两件大事 研究制定创新和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目录:2017年底前完成。涉及部委:卫生计生委、科技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体系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招聘有国际审评审批经验的专家学者。加大政府购买审评服务力度,加强技术审评协作能力建设,提高审评审批能力和效率。公开受理、审批相关信息,增加审评审批透明度。涉及部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 大型医院创建药品、器械示范基地:2016年启动实施,持续推进。鼓励医药企业与大型医院合作建设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示范应用基地、培训中心,形成示范应用-临床评价-技术创新-辐射推广的良性循环。涉及部委:卫生计生委、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临床需求指导药物和器械研发方向
      方案》对于新药研发给出了方向,要求在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精神性疾病、高发性免疫疾病、重大传染性疾病、罕见病等领域,重点开发具有靶向性、高选择性、新作用机理的治疗药物,重点仿制市场潜力大、临床急需的国外专利到期药品。 医疗器械研发方面,要求发展心脏瓣膜、心脏起搏器、全降解血管支架、人工关节和脊柱、人工耳蜗等高端植介入产品,以及康复辅助器具中高端产品。 医疗职称评定要向民营医院敞开大门
      完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发展环境,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等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推进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设备共享,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