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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医疗仪器设备将迎来曙光

文章来源:赛柏蓝器械发布日期:2016-08-30浏览次数:252

       日前,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45号)。文件确定了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级市作为分级诊疗试点城市,以及2016年重点试点任务。
      文件确定了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级市作为分级诊疗试点城市,以及2016年重点试点任务。
      而上海市、厦门市、江苏省、杭州市,这四个地方被特别点名,作为其他地方可以充分借鉴成熟经验的先进榜样。
      文件还要求,各试点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必须于2016年9月15日前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并启动试点工作。
      目前全国一共有330多个地级市,即将纳入分级诊疗试点的就占去了超过8成,全国性的分级诊疗大迈进就要来了!

      赛柏蓝器械认为,随着分级治疗制度的极大推进,医疗机构的格局将被改变,医疗器械消费市场的格局也至少将有如下改变:

      1、基层医疗机构成为医疗器械市场发展的重中之重。
      依据文件,大医院将“减负”,把主要精力放在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之上,基层医疗机构则可获得大量常见病、多发病人、及慢性病患者。
      病人会增多,但目前我国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配置水平普遍较低,设备短缺或者较为陈旧老化。随着分级诊疗试点的推进,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尤其是县医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成为中国医疗器械市场发展的重中之重。除此之外,西部地区的医疗器械也会进入更新换代期。
      2、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二次议价成为潮流。
      文件提出各试点地市要探索组建医联体,内部责任共担、利益共享,鼓励城市建立资产整合型医联体,但又提出鼓励就近、自愿组建,避免跨省组建形式。
      这意味着,一方面,医联体不再是松散组织,而趋向集团化运营,对内用药用耗材统一管理,对外,目前某些地方已经推行的医联体联合带量采购、或者联合起来二次议价的耗材集采模式,可能成为主流。
      另一方面,耗材集采应还会停留在省级统一层面,跨省乃至全国性的耗材集采路漫漫其修远兮。
      不过带量采购、二次议价也意味着,耗材降价、挤水分之势还会持续蔓延。昂贵的、进口的、可替代的高值耗材市场萎缩,国产物美价廉高值耗材行销天下。以价换量活下来的企业也将谋得更大发展。
      3、六类医疗器械迎来市场大机遇。
      文件提出,要总结推广上海等地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做好康复期患者的连续性诊疗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等。这意味着,诸如血糖仪血压计吸氧机这样的可家用医疗器械,以及中医诊疗仪器、康复医疗器械、可穿戴设备等将备受欢迎。
      此外,文件提出,试点区域要探索设置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独立医疗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意味着医学影像设备和检验仪器这两类医疗器械的市场机会也大大的来了。
      附件一:270个分级诊疗试点城市名单
      附件二:《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下称《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要求,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了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见附件)。现就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省级和试点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要充分认识分级诊疗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发挥好试点城市“排头兵”作用,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意见》有关工作要求,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纳入深化医改工作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充分调研与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医疗实际,制定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完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试点先行,突出重点

      各试点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有关工作要求,围绕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试点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尽快部署启动试点工作。在全面落实《意见》有关要求的基础上,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提升县级医院疾病诊疗能力。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有关工作要求,总结推广地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成熟经验,制定关于健全签约服务和管理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明确签约服务内涵和标准,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
      (三)探索组建医疗联合体。各省级和试点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通过组建医联体,逐步形成责、权、利清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利用远程医疗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和纵向流动,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在原有工作基础上,鼓励区域内按照就近、自愿原则组建医联体,避免跨省组建形式,在医联体内部建立责任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成员单位积极性。在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资产整合型医联体,也可建立以资源共享、技术协作为重点的医联体。在县域,重点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县乡一体化管理的医疗联合体。
      (四)科学实施急慢分治。
      以医联体为载体,日间手术为突破口,根据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及其医疗服务能力,明确医联体内急慢分治服务流程。
      1.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三级中医医院主要是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二级中医医院主要是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危急重症患者的抢救,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2.建立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超出医疗机构诊疗能力的患者,就近转至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转至下级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在医联体内建立患者转诊中心,负责协调安排患者双向转诊服务。对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要区别对待中医医院,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充分发挥中医医院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3.逐步推进日间手术。以医联体为切入点,在三级医院及其协作关系的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逐步推进分工合作的日间手术模式。三级医院逐步推行日间手术,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为患者提供高效的日间手术服务,将术后稳定康复患者转往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术后患者随访制度,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患者术后康复,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通日间手术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