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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料!福建医疗健康相关大权全归医保办!

文章来源:HC3i中国数字医疗网发布日期:2016-09-30浏览次数:494

“全国医改看福建,福建医改看三明”,近日,福建医改再次放出大招: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新农合、城乡生育保险管理、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等诸多管理职能全部整合进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医保办),可以说从根本上颠覆了现有的管理体制。 当然,福建此次“集权”的基础是比较牢固的: 7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方网站正式发布,《通知》明确指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省医疗保障工作。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副省长李红同志兼任。下设办公室(简称省医保办),承担日常工作,挂靠省财政厅。省医保办主任由詹积富同志担任。 8月30日,中央深改组第27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下称《经验意见》)。会议指出,深化医改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勇于探索创新的先进典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广。 9月8日,新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兼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在三明总结了全国各地先进医改经验和当下医改仍然存在的问题,重申了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确立的医改方向。其实,早在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协调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增加到200个,扩大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范围,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部分综合医改试点省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做法和经验。 9月22日福建省委专题会议上,福建省将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物价局等多个部门有关“健康”的权力整合进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医保办),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城乡生育保险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等诸多大权,结束医改中的“九龙治水”局面。据内部知情人士透漏,此次福建省并不是简单医保整合,而是围绕以“健康”为核心,把医疗保障管理有关的职能全部整合在一起,从根本上颠覆现有管理体制。 .......
福建省的此次整合主要涉及以下主要管理职能: 一、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城乡生育保险管理以及相关基金监管职责划入省医保办。 二、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担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以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职责划入省医保办。 三、将省民政厅承担的城乡医疗救助管理职责划入省医保办。 四、将省物价局承担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职责划入省医保办。福建省的改革方案,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设在省财政局的省医保办,有望纠正目前定价模式的不足,具有明显的合理性。 五、将省商务厅承担的药品配送管理职责(含组织遴选药品配送企业,制定完善药品配送管理办法)划入省医保办。 福建省此次“集权”除针对当下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外,还采取了“全程透明,信息公开”的监管办法,所有有关医保、医院绩效考核、医药招采相关信息均可通过多渠道公开查询,实时公布,实现决策透明化,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总之,此次福建大改,是其庞大改革计划的步,也是为困难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