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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各省均设置综合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文章来源:新华网发布日期:2017-02-09浏览次数:154

 基层医疗服务是人民群众身边的“健康守门人”。如何才能让群众在家门口看得上病、看得好病?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到2020年,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按综合和不同专科类别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并在各省设置建设1个综合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医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
如今,老龄化、城镇化的脚步日益加快,医疗服务需求持续释放,而我国仍面临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形成医疗资源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是将医改推向纵深的重要抓手。
下好医疗资源“一盘棋”,医疗服务才能有“辐射力”。《“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明确,到2020年,依托现有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合理规划与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进一步完善区域间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逐步实现区域分开,推动公立医院科学发展,为实现分级诊疗创造条件。
我国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将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建设医疗联合体,优化供给侧治理能力和要素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根据规划,国家医学中心将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高水平基础医学研究等方面有力发挥牵头作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将协同国家医学中心带动区域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水平提升。今后5年,原则上在华北、东北等六大区域遴选在医、教、研等方面均具有领先水平的医院,按照专科设置相应专科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规划还强调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把支持上述中心建设与发展纳入“健康中国”建设的总体部署,明晰职能职责,确保规划顺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