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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电子提交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发布日期:2018-05-26浏览次数:1031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加快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效率,指导医疗器械注册电子提交信息化系统(electronic Regulated Product SubmissioneRPS系统)建设,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电子提交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建议于201862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联系人:仉琪

 

电话:010-86452952

 

电子邮箱:lepi25@163.com

 

本指南文件目的是指导注册申请人/注册人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器审中心)医疗器械注册电子提交信息化系统(electronic Regulated Product SubmissioneRPS系统)进行电子格式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分类、提交及预览和电子注册申请的管理。本指南内容包括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工作适用范围、计算机系统要求、用户安全性要求、电子注册申报资料格式要求、eRPS系统操作流程等内容,并以附件的形式明确了各类注册申报事项电子注册申报资料的上传目录要求。

 

本指南文件规定了注册申请人/注册人提交电子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性要求,请使用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认真研究,未按照本指南所规定的格式要求制作的电子格式申报资料或未遵从相关的操作程序,可能会导致电子格式申报资料无法在eRPS系统中有效加载、上传或对后续的审评审批工作造成影响。随着相关法规规章调整、有关流程的改变以及信息化系统的不断升级完善,本指南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注册申请人/注册人采用eRPS系统在线提交注册申请、上传电子格式注册申报资料并进行电子注册申请相关的事务管理。电子申报的范围为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的各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项,包括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申请以及第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申请。

 

二、系统要求

 

电子注册申报网址:http://125.35.24.156(医疗器械注册信息管理系统)

 

电子注册管理网址:待定(eRPS系统)

 

浏览器要求:IE10及以上。非IE浏览器支持及应用方法参考电子申报网页上发布的用户手册。

 

三、用户安全性要求

 

数字认证(Certificate AuthorityCA)证书是基于密码技术生成的一种电子文件,由CA机构颁发。CA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CA证书以USB KEY为介质,作为申请用户登录、上传电子申报资料身份验证凭证和电子签章工具,能够保证用户身份的代表性、真实性和性。

 

注册申请人/注册人按照器审中心相关CA证书申领的操作规范在eRPS系统上传申领信息后,凭有效证明材料进行CA证书的现场领取,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在取得相应的CA证书后可进行电子注册申请的提交。此CA证书只可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各类医疗器械电子注册申请事项的提交和管理,不可用于其他用途。

 

CA证书发放后,注册申请人/注册人需妥善保管好CA证书介质及用户密码,若出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器审中心提出注销并重新进行申领。CA证书应保存在器审中心向用户发放的介质(USB KEY)中,由CA证书持有人妥善保管,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使用CA证书的单位应当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明确CA证书的保管、使用权限、用途、登记等要求。

 

eRPS系统启动运行后,除提交电子版本注册申报资料外,纸质版资料也需按目前相关规定继续正常提交(关注有关实施通知的要求),注册申请人/注册人需确保提交的电子版本注册申报资料应与纸质版本完全一致,除在少数情况下,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存在展现形式上的差异。注册申请人/注册人需要在“符合性声明”中自我声明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不存在差异或仅存在展现形式上的差异并作相关说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资料版本间的一致性声明)。

 

四、电子注册申报资料格式要求

 

(一)版面要求

 

中文字体建议选用宋体,英文字体建议选用Times New Roman。中文正文字号不小于小四号,表格文字不小于五号字。申报资料封面加粗四号字。申报资料目录建议使用小四号字,脚注五号字。英文不小于12号字。建议文本中常规使用黑色字体。

 

行间距离建议设为单倍。如页面设置为纵向,则左边距离不小于2.5cm、上边距离不小于2cm、其他边距不小于1cm;如页面设置为横向,上边距离不小于2.5cm、右边距离不小于2cm、其他边距不小于1cm。左边边距应适宜装订。页眉和页脚信息应在上述页边距内显示,保证文本在打印或装订中不丢失信息。

 

(二)文件格式要求

 

建议使用PDF格式作为电子注册申报资料的文件格式,并尽可能使用由源文件(如WORD文件)转化形成的PDF文件,而不是扫描后创建的PDF格式,因为这种方法允许可检索文本在PDF中自动生成。建议Adobe Acrobat PDF软件的版本在11或以下,如果版本超过11,则可以将PDF另存为11或以下的PDF文件,以减少电子文件的大小。

 

若注册申报资料含无法访问电子来源文件或需要第三方签章文件,此部分资料可以是扫描后创建的PDF文件,扫描后创建PDF文件属于纸质文件的数字转化,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有关要求。建议在扫描时启动光学字符识别(OCR)功能确保扫描后文件中文本的可查找。可通过以下操作检查确认内容已正确转换:一是突出显示某一文本区域;二是检索某个词或短语。若未能突出显示文本区域或检索结果中未能显示词或短语,则证明OCR并未识别该文本。

 

(三)文件名称长度和大小

 

文件名称长度受文件层级和电脑运行系统设置影响,建议单个电子注册申报PDF文件名称不超过64个字符(32个汉字)。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自定义文件和目录名称在上述控制长度范围内,确保电子文档的正常阅读。文件命名应符合Windows文件命名规则。

 

虽然本指南未对需要提交的电子文件夹的总容量进行限定,但是考虑到文件运行的顺畅性,应尽可能控制单个电子注册申报PDF文件在100MB以内。对于大于100MB的文件,应将其按照内容进行拆分,并通过文件名称来反映原文件被拆分,如文件标题-part1、文件标题-part2等。

 

(四)书签设置

 

对于页数大于或等于10页的文件建议设置内部的目录,文件内部目录由书签自动生成,章节、小节、表格、图片和附录均建议作为书签。通常,在文字处理器中使用标题、页眉或样式容易创建标签,其在文件被转换成PDF格式后即可转换成书签。或者,也可以通过在终的PDF文件中选择文本并创建新标签到此处以该文本做名称创建书签,或建立新的书签并手动对其命名。书签的层级多为三层:1标题,1.1亚标题,1.1.1亚-亚标题。设置初次阅读文件时用于打开“书签和页码”的导航标签。如果没有书签,设置“仅页码”导航标签。

 

(五)页码编制

 

电子注册申报资料页码应正确标识,保证通过页码可以定位相关信息。每个PDF文件均应设置页码。页码建议体现所在目录编号信息,应清晰可辨,在文件下方正中位置。

 

(六)显示完整性

 

为大程度保证PDF文件的有效阅读,PDF文件禁用由某种条件触发才能实现的显示或打印功能,禁用交互式表单和内部可执行代码。为保证文件定位的方便快捷,同一份PDF文件内的超链接是允许的,但不应在不同文件之间使用超链接。PDF文件中如有超链接,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在上传资料时有责任确保超链接在预览模式下有效。

 

(七)其他注意事项

 

因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的电子资料无法正常预览或未能成功上传,注册申请人/注册人预约后可携带CA证书和电子版本资料在器审中心进行现场提交。其所提交的资料仍需满足以上要求才能成功地被上传到eRPS系统。

 

五、电子注册申报资料目录

 

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International Medical Device Regulators ForumIMDRF)注册申报规范(Regulated Product SubmissionRPS)工作组于2014年发布注册申报资料目录即医疗器械电子文件结构(ToC),并于2018年进行修订,此目录涵盖了国际上通用和我国的地区性要求,亦可以作为建设我国电子申报目录树的参考素材。RPS目录内容包括6个章节,分别为第1章地区性监管信息、第2章申报产品综述自理、第3章非临床研究资料、第4章临床研究资料、第5章说明书标签和宣传材料、第6A章质量管理体系程序、第6B章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信息。

 

为与国际先进医疗器械监管机制接轨,提高医疗器械在我国的注册申报效率,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快注册审评审批速度,eRPS系统的电子提交目录完整采纳了RPS的相关目录设置模式,以植入目录树的形式对电子注册申报资料的上传方式进行合理设置,明确了对各级目录标题下提交的电子资料的内容要求,也便于审评人员的查阅及上市产品信息的归档。为保证顺利衔接,不对现行注册申报要求造成影响,各个目录标题的资料说明与《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以下简称43号公告)《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的要求保持一致,其中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依然按照43号公告要求提交注册申报资料。

 

(一)目录树的自动生成

 

eRPS系统根据注册申请人/注册人选择的注册申报类型自动生成相应的目录树,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在相应的目录树层级上传电子注册申报资料PDF文件。需要注册申请人/注册人进行勾选的注册类型选项包括境内/进口产品、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延续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注册/许可事项变更注册、二类产品/三类产品,是否包括临床试验资料等。eRPS系统根据注册申请人/注册人选择的产品类型自动生成需提交的目录树。eRPS系统的目录树分为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一、二、三级目录的编码和标题已按照目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进行分类和锁定。

 

(二)目录类型

 

目录可分为必须提交(R)、适用时提交(CR)和不需提交(NR)三种情形。R表示该项目录为强制上传目录,若此类目录或下级目录下无PDF版资料则无法成功提交申请。CR表示该项目录为适用情况下必须提交目录,注册申请人/注册人根据注册申报事项以及资料要求判断是否适用并提供适用目录,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或申报产品特性判断为适用时,CR即表示必须提交,若不适用可忽略此级目录。NR表示该项目录下不需提交PDF文件。在资料说明中注明“该级标题无内容”的目录应在下级目录中上传PDF资料。经受理审查或技术审评认为需要在某一CR目录下上传PDF资料时,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应在补充资料阶段进行上传。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电子注册申报资料目录详见附表12

 

(三)目录上传要求

 

除注明“该级标题无内容”的目录和不适用的目录,各级目录应上传PDF文件,不允许上传包含多个PDF文件的压缩文件或文件夹。当单个PDF文件过大(超过100Mb)或根据内容有必要进行适当的拆分时,允许注册申请人/注册人上传多个被拆分后的PDF文件。

 

六、eRPS系统操作流程

 

(一)企业用户注册并登录

 

使用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点击用户注册,输入企业相关信息完成注册,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下次登录时凭企业账号密码和插入申领的USBKEY进行CA认证方可进入eRPS系统。

 

(二)申报资料的电子签章

 

企业用户可自行选择本地签章或在线签章两种签章方式进行签章操作。上传的电子申报资料可通过CA客户端进行本地签章也可通过eRPS系统的在线签章功能完成签章操作。

 

(三)上传电子申报资料

 

企业用户登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后在“申请表”模块填写相应内容,并按照《关于印发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208号)的有关要求上传部分申报资料的WORD版电子文件。企业用户填写完成电子申请表保存之后(提交之前)点击“电子申报资料上传”按钮进入eRPS系统。此时需再次进行CA身份验证后才能在目录页上传电子申报资料文档。

 

企业用户按照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电子提交格式的要求分条目上传电子版申报资料,上传成功并在线杀毒后提示进行检查预览。文件上传过程中网络中断,正在上传的文件需重新再次上传,已上传完毕的文档无需上传。企业用户检查预览时预览页面自动加载当前登录用户身份标识水印。预览确认申报资料无误后可按需进行在线签章后确认提交,经确认提交后的电子申报资料无法修改。

 

申请表填写完成并按要求成功提交所有电子申报资料后,系统将在申请表中自动生成“数据校验码”,企业用户自行打印的申请表在30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纸质资料或邮寄纸质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资料的eRPS系统会自动清理相关申请和数据。

 

(四)受理审查

 

经网上提交资料的注册申报用户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将申请表、上传PDF版申报资料的纸质版、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出具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性声明等资料提交至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中心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签收纸质资料后,登录eRPS系统按照相应的受理标准要求对电子注册申报资料进行在线审查。电子版资料均符合受理要求的,向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出具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后的电子版资料在eRPS系统中无法进行预览、下载或更改,只能查询相关进度。

 

(五)受理阶段补充资料

 

经受理形式审查阶段认为需要补充资料的,由受理人员将提交的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退回给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出具补正通知书明确补正内容。注册申请人/注册人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并同步上传修改后完整的电子申报资料后,受理人员对纸质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重复(三)(四)步骤。

 

(六)缴费流转

 

注册申请人/注册人缴费后,受理和举报中心收费组人员经银行对账确认缴费成功后,医疗器械产品电子注册申报资料即可转入技术审评阶段,纸质资料按原有模式流转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进行归档。

 

(七)审评审批

 

按照相关审评审批操作规范,具有某类产品的审评审批权限的工作人员可以在线阅读eRPS系统中产品的电子注册申报资料,实现随时调阅、同步查看、批量预览、备注标记等功能,并全程留痕。审评人员查阅电子版资料后,视情况出具补正资料通知单,eRPS系统自动向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发送短信和邮件提醒,提示产品处于发出补正通知状态。器审中心同时向企业邮寄纸质版补正资料通知单。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可凭账号密码和USB KEY登录eRPS系统,查询审评审批进度。

 

申请人/注册人在接收到补正资料通知单后,应严格按照补正通知单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补充资料。为加强在补充资料阶段主审人和申请人/注册人的沟通交流,申请人/注册人可通过eRPS系统对拟提交的完整补充资料提交一次预审查申请(自愿原则),主审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预审查并通过eRPS系统回复相关建议,预审查结果可供注册申请人/注册人正式提交补正资料参考,但不超出补充资料通知单所列的要求。预审查程序的实质是在主审人和申请人/注册人之间建立一次较全面的沟通交流机会,补充资料预审查的提交不能代替正式的补充资料提交,主审人对补充资料提出的预审查结果不代表对于补充资料的正式确认。

 

(八)提交补充资料

 

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在接受到纸质补充资料通知单一年内向器审中心提交纸质版补正资料,并同时在eRPS系统中“补充资料”模块上传电子版补正资料。器审中心确认收到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后转审评人员进行审评审批。

 

七、计时节点

 

eRPS系统试运行时间视情况而定,试运行阶段需同时提交纸质申报资料和电子申报资料,且受理计时、技术审评计时、补正资料计时以纸质资料或文书的送达并确认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