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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个性化服务挂钩家医收入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18-06-26浏览次数:424

2020年,全省各市地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至少两名合格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费扣除直接成本后,70%可由家庭医生团队自主分配;扩大全科专业研究生培养规模,原则上应不低于总招生数量的20%……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出台《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并加强贫困、偏远、民族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该省要求,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通过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获得的收入,扣除直接成本后,70%由家庭医生团队自主分配,不计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不冲抵个人绩效工资。

 

该省强调,要扩大全科专业研究生培养规模,从今年起,新增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专业倾斜,原则上应不低于总招生数量的20%。定向医学生经单位同意可报考全科专业研究生,与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一体化培养,并可享受读研时间多减免不超过两年的服务期。

 

根据《实施方案》,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要建成全科医学师资理论培训基地。对医学院校、培训基地的全科医学师资,在职称评聘时给予倾斜,将教学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重要因素。从事教学、临床工作的全科医生,在晋升全科医学职称时,单独制定标准、单独组织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记者董宇翔 衣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