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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将所有基层机构纳入医联体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18-06-29浏览次数:286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卫生部门组织召开全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分级诊疗工作现场推进会。鞍山市卫生部门与各医联体、县市区卫生部门签订《2018年鞍山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责任书》,9家城区医联体牵头医院分别与成员单位签订《医疗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了合作方式与内容。

 

据悉,鞍山市卫生部门将完善医联体组建方式,重点建设市中心医院和海城市中医院两个紧密型医联体,并将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实现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和利用大型专科医院的技术优势,建设专科医联体和远程医联体,使全市全部三级医院纳入医联体建设范围,并逐步将鞍山市一些民营机构纳入医联体;建立新型管理模式,逐步推进实施一体化管理;大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多样化、多层次、个性签约服务,完善医保、价格、财政等配套政策,落实医保差别化支付、慢病下沉基层等政策,拉开不同级别机构之间的价格差,引导患者向基层流动。(记者阎红 通讯员胡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