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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非急诊患者 实名制诊疗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发布日期:2018-07-10浏览次数:162

从本月起,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患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进行实名制诊疗。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日前,记者从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惠州发布《关于全面实行以身份证或社保卡为就诊卡推进实名制诊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实行以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实名制诊疗。这就意味着,今后惠州市民在市内任何一家医院就医,不再需要携带对应的诊疗卡,只需带上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通用。

 

记者了解到,从7月起,惠州各医疗机构已开始取消实体诊疗卡的发放,患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完成预约挂号、就诊、缴费等全流程服务。《通知》提出,争取到201812月,全市各医疗机构非急诊患者将实行实名制诊疗。

 

1 无身份证号儿童患者可直接与监护人身份证绑定注册

 

市民就医有多种选择,往往根据疾病的种类和急缓程度,选择在不同的医院就医,而每家医院都有自己的诊疗卡。长期以来,惠州居民使用各类医疗机构各自发行互不通用的诊疗卡就诊、使用各类卡结算等,“每院一卡,一人多卡”的问题困扰着很多市民,也对诊疗工作实名制造成了阻碍。

 

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诊疗卡在医疗机构之间无法通用以及就医实名制的问题,惠州曾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中致力于推进“医卡通”平台建设,解决患者手持多卡,实现就诊“一人一卡、一卡通用”。

 

2014年,仲恺高新区在潼侨试点推行“医卡通”——只要是区内联网的医院,凭一张“医卡通”就可以在各家医院通用,每次的就诊和用药信息都会保存。彼时,实体诊疗卡并未取消,而是以一张诊疗卡替代多张。

 

2016年,惠州在惠东县人民医院试点推行社保卡作为主要就诊卡,实现预约、就诊、交费和查询“一卡通”。换言之,社保卡可取代诊疗卡。

 

如今,在惠州,身份证和社保卡将取代诊疗卡。没有了诊疗卡,惠州市民今后就医应如何挂号?记者获悉,今后惠州各医疗机构将实施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式管理,患者在各医疗机构挂号前须使用真实、完整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有效期限等)以及与身份信息对应的电话号码在网络(包括微信、手机APP)自助实名注册,或通过电话、现场、人工方式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挂号。

 

此外,《通知》针对特殊就医人群补充指出,儿童患者无身份证但有身份证号的,可通过手工录入身份证号,并与监护人身份证绑定进行注册;无身份证号的,可直接与监护人身份证绑定进行注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社会保障卡等。患者的身份信息如发生变更,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更新;儿童患者获得身份证号的,其监护人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补登。

 

患者在实名注册成功后,可通过医疗机构认可的任一途径进行门诊预约挂号、门急诊现场挂号、取号或就诊。未来,未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的急诊患者需在24小时内补登身份信息。《通知》指出,争取到201812月,各医疗机构非急诊患者实行实名制诊疗。

 

2 患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完成全流程服务

 

今后,惠州市民一人持多张不同医疗机构诊疗卡的情况也将改变。《通知》要求,全市各医疗机构从20187月起取消实体诊疗卡的发放,患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完成预约挂号、就诊、缴费等全流程服务。

 

此外,为方便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暂时可使用内部诊疗号作为过渡。已在医疗机构办理过就诊卡但身份证信息不完善的患者,各医疗机构将主动引导患者补充完善。

 

针对目前普遍存在一位患者持有多张诊疗卡的情况,《通知》指出,各医疗机构在引导患者补充完善身份证信息后,通过手机、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匹配,整合关联重复建卡的患者所有的诊疗信息,保障患者就诊记录的完整性。对2015年以来未在各医疗机构发生过就诊记录的且未绑定身份信息的就诊卡进行移库清理,将此部分就诊卡进行锁定。

 

《通知》要求,通过实名制挂号及就诊,各医疗机构要逐步将患者真实身份信息与其病案信息进行一一对应,实现一个真实身份信息只对应一份病案信息。此外,各医疗机构可通过建立完善的患者病案、及时记录和追踪患者检查报告等方式,探索为患者提供从门诊、会诊、转院、出院到院外的医疗服务;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实名制患者提供新媒体、微平台、网络、手机短信、手机APP等途径的就医导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异常诊疗信息提示、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

 

实名制实现了,患者的隐私该如何保护?《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做好患者身份信息管理工作,设定查询和修改患者身份信息的权限,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窗口、显示屏、语音叫号等公开场所不显示患者完整姓名等身份信息,保护患者隐私。同时,通过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保障患者身份信息不外泄。各医疗机构要重视医务人员的医德培养,充分认识到尊重患者隐私权的重要性,提高患者隐私安全保护意识。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患者病案信息查询、复印的管理,患者个人诊疗信息须本人或本人授权实名获取。(记者 廖钰娴 通讯员 苏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