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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企行贿“封杀令”!2年内终止一切采购合同,市场禁入!

文章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发布日期:2018-08-18浏览次数:212
械企行贿“封杀令”,2年内终止一切采购合同,市场禁入!自上而下的新一轮医药反腐,开始了。

8月15日,江苏省卫计委发布《江苏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该文件剑指规范药品、疫苗、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采购,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办法》明确适用于参与江苏省药品、疫苗、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交易的相关生产、流通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及其代理人)。

《办法》规定,纳入江苏省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应用期限为2年。2年内全省公立医院禁止采购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任何产品,原本的采购合同一律终止。这一项惩治措施无疑是要给所有行贿企业一个下马威!



而在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行为界定中,我们能看到,不仅仅是立案调查的,只要是被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也一律纳入其中!也就是说,别以为平时送点小礼,受贿金额不高就可以免于处罚,现在是直接和销售市场挂钩。





▍长春生物疫苗门事件,将掀起全国严打医药贿赂风暴

行贿与腐败共生,而腐败背后,对于医药行业来说,严惩塌方式腐败,意味着坚决守卫医药安全的后一道防线。长春生物疫苗门事件,处理力度空前,刚刚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议上,原食药监局副局长吴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大批官员被处理。

随着调查的逐渐延伸,国税总局和国家卫健委及有关部门可能想借此开始启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打风暴。

而在各个省份,打击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整治腐败风暴开始全国落地!

▍河北公安厅等9部门开会,联合整治医药贿赂

8月14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河北省公安厅、食药监局、卫计委等9部门召开全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厅际联席视频会议。

要进一步加大对医药购销、医用耗材和医保基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整治力度,严格政风肃纪,共有各部门500余人参加会议。

▍吉林:2018年永不停息抓作风

同日,吉林省卫计委官网发布信息,吉林省省卫生计生委召开了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吉林决定要永不停息地纠正“四风”;要强化巡视巡察,让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要加强思想教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持续传导压力,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山西:收受回扣发现一起、严处一起,耗材专项整治

6月28日,山西卫计委发布《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延伸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药品和医用耗材专项整治。

树立“查办案件是本职、不办案件是失职、不会办案是不称职”的理念,对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为商业目的统方、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收受回扣、“红包”等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4省已经动手,全国都要行动!日前,国务院、国家卫健委对于打击医疗腐败、商业贿赂也都有所行动。这是一场自上而下的反腐风暴!

▍国务院发文:严打医药商业贿赂,零容忍

8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

要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等情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国家卫健委:九部委联合行动,全国范围内严打商业贿赂

7月27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在京召开。

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国家九部委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这意味着2018年全国范围内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全面展开!

2018年,随着长春生物疫苗门事件以大批医药官员免职、立案调查收场,整个医药领域打击商业贿赂,整治医药腐败还将持续,这场风暴预计比想象中来的更猛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