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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不再限医院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发布日期:2018-08-21浏览次数:117

广州市的医保参保人又有了好消息。20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为大力落实“放管服”改革,该局从本月起对异地就医备案工作进行调整,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在广东省省内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业务,不再限定选择医院,可直接在居住地全市的联网结算医院就医,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优化流程

 

广州市医保局不断探索更便民、更高效的服务方式,不断优化异地就医业务经办流程。广州市异地就医已于201510月实现省内联网,于20172月实现全国联网。按原管理要求,异地就医参保人需在安置地所在城市选择1~3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异地就医选定医院。

 

1

 

取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限制

 

此前,广州已经取消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限制,异地就医参保人直接备案到居住地所在地级市,参保人可在当地全部联网结算医院实现即时结算。同时,居住地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海南、西藏及新疆建设兵团的,可直接备案到所在直辖市//自治区/兵团。

 

2

 

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限制

 

而今年8月起,省内异地就医业务也取消备案限制,实现办事流程统一。广州市参保人今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与跨省异地就医一样,无需选定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当地全部联网结算医院均作为参保人异地就医医院,后续新增的联网结算医院也将自动纳入,群众医保异地就医待遇享受更方便。

 

3

 

取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盖章手续

 

此外,广州市全面取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就医地医院、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手续,新版本的《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也无需用人单位盖章,进一步优化参保人业务办理。不过,参保人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前往异地非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的,仍按原流程办理。

 

温馨提醒

 

若参保人符合异地就医办理条件,为了不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请尽快到市医保局各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核对是否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二代社保卡。如需详细了解办事流程,请到广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记者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