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政策法规 > 安徽实现“三保”目录合一 城乡居民医保目录扩容

安徽实现“三保”目录合一 城乡居民医保目录扩容

文章来源:新华网发布日期:2019-01-03浏览次数:115

新华社合肥12日电(记者鲍晓菁)记者从安徽省医保局获悉,从201911日起,安徽省实行新版医保目录,这也标志着该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种医保实行统一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执行新版目录后,农村参保居民的用药范围增加1588个,城镇参保居民用药范围增加48个,参保患者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据介绍,20189月,安徽省医保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物价局联合出台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安徽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新版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于20191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范围覆盖了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新版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收载医疗服务项目4666项;新版药品目录收载报销药品2885个,其中农村参保居民用药范围增加1588个,增幅为122.5%;城镇参保居民用药范围增加48个,增幅为1.7%

 

安徽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一,导致了待遇保障有所差别。此次医保目录“三合一”有利于医疗保障待遇更加公平,也是安徽省在“三保合一”改革中迈出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