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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发文!社会办医建设再迎新举措

文章来源:健康界发布日期:2022-08-11浏览次数:64

4项举措,利好社会办医

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牵头成立或加入医疗联合体。

拓展社会办医空间,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推动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连锁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控制。诊所设置不受规划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

各地依据常住人口数测算,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8张床位预留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此总量基础上,社会资本可在全省范围内自行选择办医地点。引导有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向高水平、高技术含量和品牌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院积极申请医院等级评审。

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透析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康复、精神、儿科、产科等专科医院和护理,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

限制公立医院扩张

“十四五”期间,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外,原则上不新设省办综合医院。

在合理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推动省级综合医院一院多区发展,鼓励省办综合医院以与社会力量合作新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向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和城市新区倾斜。

床位数配置及标准。原则上省办及以上综合医院床位数在1500-3000张,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在1000-1500张,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在600-1000张。

临床科室配置。合理设置科室和病区,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到2025年,99%的市、县办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传染病区、肿瘤科、康复医学科、儿科、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县办综合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口腔科。95%的市、县办综合医院要建成规范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新生儿救治中心。

原则上,到2025年末,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得超过3个。新增分院区的,每个分院区的床位数量不低于二级同类别医院低要求、不高于本规划中确定的同级综合医院床位高标准,各分院区总床位数不超过 2020 年末主院区编制床位数的 80%。

合壹汇医疗观点

社会办医是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当前,我国社会办医取得了长足发展,民营医院数量已经超过了公立医院数量。

据此前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3万个,在36570个医院中,公立医院11804个,民营医院24766个。随着各项利好政策的支持,未来,民营医院建设有望迎来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