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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医疗保障局赴青岛市开展省级医保基金飞行检查

文章来源:全球医疗器械网发布日期:2024-09-18浏览次数:9
核心提示:本次飞行检查,按照行政执法检查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充分听取被检查对象陈述申辩,经认真审核、充分研判、集体决策,依法依规认定问题。

近日,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按照省医保局部署安排,组建队伍赴青岛市开展2024年全省医保基金飞行检查。


本次飞行检查对省医保局指定的青岛市1家政府办医疗机构、1家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及随机抽取的1家社会办医疗机构、1家医药连锁公司2022—2023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济宁市飞行检查组抽调市县医保部门业务骨干等人员组成,涵盖医保、医疗、医药、财务、信息等专业领域,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检查组成立临时党小组,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形成攻坚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


本次飞行检查,针对重点领域实施全面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重点聚焦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领域,严肃查处欺诈骗保问题;重点聚焦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往年自查自纠领域,全面核查整改闭环问题;重点聚焦《山东省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问题清单(2024版)》,全面核实退回违规使用基金问题;重点聚焦收治跨市异地就医患者,全面检查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定点零售药店,重点聚焦虚假购药、倒卖医保药品、串换药品等易发问题环节,全面核查“进销存”票据账目及伪造处方、费用清单、空刷盗刷医保等问题。同时聚焦重大风险,通过医保智能监控、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筛查,发现医保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医药机构,直接开展飞行检查。


本次飞行检查,按照行政执法检查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充分听取被检查对象陈述申辩,经认真审核、充分研判、集体决策,依法依规认定问题。检查结束后,由被检地医保行政部门督促被检单位及时整改。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交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对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医保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移送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应部门处理;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检查全流程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检查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精发现问题。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综合施策,加大对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置和整改落实,强化打击震慑效应,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