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械[200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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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T19634-2005《体外诊断检验系统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1号修改单(见附件),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医疗器械司以食药监械函[2005]80号文报批的GB/19634—2005《体外诊断检验系统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业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并在《中国标准化》2006第1期上公布。 修改单见附件。
附件: GB/T19634—2005《体外诊断验系统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 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12月6日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名称:GB/19634—2005《体外诊断检验系统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