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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单位应国办国有 再也不能以药养医了!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7-10-06浏览次数:68736

说说医疗改革,我在村卫生所呆了5年,乡镇卫生院呆了34年,我做为一名农村医生也是一名患者对现行的卫生情况感触频多,我不敢多说,因为关心这个问题的人很多,上有卫生部和的专家,下有同行及广大热心医疗改革的群众,一定有很多好的方案正在酝酿出台,我做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也愿和关心医疗改革的网友一起讨论这个话题,或许对医疗改革有所帮助,真的渴望这次医疗改革能做到天随人愿,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人的医疗问题。

    我认为医疗改革宗旨是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政府要想,领导要想,医务人员要想。做到了,人民一定拥护。

    要解决的问题是:

    一,医疗单位不能再以药养医了,现在的医院拨款不足,主要靠药品及检查收费维持生存,不同程度上医院为了20%的利润患者要多花上百元,做一项不必要的检查患者要多花百分之百的检查费,不知多少血汗钱以苦药水的形式白白的浪费掉,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痛苦,甚至因病至贫。

    二,医疗单位国家办,房屋设备国有,核定编制,确定工作任务,确定场所,建立统一管理制度。

    三,医疗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工作,在技术上应严格管理,不能滥竽充数,凡上岗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服务水平,上级对下级医疗部门医务人员定期培训、考试、实际操作,不称职的降级降薪,市以下医院形成树型结构,在医疗技术上市级负责县(或平级医疗单位),县级负责乡镇,乡镇负责村卫生所,人员在上下两级间定期流动调换,形成真正的医疗一体化。

    四,确保医务人员工资达到社会上相应工种水平,工资奖金不与卖钱额挂钩,将其浮动在服务态度、技术能力上。

    五,不同级别医院配备相应的设备,以市、县、乡镇为主体集中装备,充分利用设备资源,(如CT:一个县有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等,只配给县医院,就不要重复在一个区域内装配其它医院)

    六,医疗业务一定归口管理,计划生育、地方病、妇幼保健院等,只能从事指导管理,不能从事治疗业务,便于技术管理,减少人员和设备的浪费。

    七,医疗单位使用药品只有小幅度的差价,做为损耗,执行全国统一价格,医疗单位不存在差价收入。药品差价有国家确定比例,国家向厂家或经销部门收取,做为卫生事业拨款的一部分。

    八,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分清责任和技术事故,确定赔偿金额,有国家和医务人员按比例支付,个人以不影响医务人员生活较合适,剩余部分国家承担,或参加保险由保险公司支付。

 九,要根据国情办事,我们的民族是伟大的,有很多好东西在造福人类,不能一味的讲和国际接轨,外国的东西有用的用,否则用了适得其反。

    十,医德,从事医务工作人员,要有善良心,要有高度责感,戒烟戒酒,做健康形象表率,否则不适合从事医务工作。

    十一,大中专实习期是否应延长,提高在校实习水平,毕业就应达到从事临床的水平,否则不能获得毕业证,继续学习直到获得毕业证,何必还要重新考试获得执业证呢?

    十二,医疗单位严格使用抗菌素,合理用药,杜绝滥用抗菌素。

    十三,医药零售店不经营注射药及抗菌素,取消坐堂医生。

    十四,取消医疗药品广告。

    十五,免费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