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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省政府 民营医院遭遇“医德困境”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1-07浏览次数:75507

新闻背景:

    2007年12月26日,深圳市龙岗区山厦医院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状告云南省政府及省长秦光荣。6日下午,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向山厦医院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南方都市报》1月3日报道)。

    事情源于2007年11月,到深圳打工的云南人杨增朝因为千元工资纠纷而自焚,造成全身90%面积烧伤。事发后,在云南省政府“钱不是问题”的承诺下,深圳山厦医院先救人,在伤者身上花费73万余元后,医院出现资金周转问题,400余名员工发不出工资。医院不得已将云南省政府及省长秦光荣告上法庭。

民营医院遭遇“医德困境”

 

    点评:

    一家民营医院为了70多万元医疗费,将省一级人民政府告上法庭,且该案被法院立案受理,这在中国审判史上确实少见。试想,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民营医院何来天大的胆去告省级政府和省长?

    山厦医院先行救死扶伤,而后再谈治疗费的行为,令人肃然起敬,只是救死扶伤让他们陷入了困境。这不能不让人思考:民营医院在坚守医德和维持正常运转之间何去何从?

    根据有关规定,对没有支付能力的重症病人,如果在公立医院治疗,所拖欠医疗费可能由专门财政支付,但如果是在民营医院治疗,则不可能实施财政划拨。

    近年来,医院见死不救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一直为公众指责。医院见死不救,固然当受谴责,但若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又怎能指望医院特别是民营医院坚守医德?紧急状况下,不管医疗机构的体制如何,都必须救死扶伤,这是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然而,也须承认,医院特别是民营医院在赚钱吃饭和救死扶伤之间,确实存在两难。看来,要将“见死不救”这样的字眼抹去,只能指望国家对民营医院同样建立财政保障机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