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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试点入医保门诊药房剥离粤将推广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1-21浏览次数:69299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老百姓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也是昨天发布会上受关注的焦点之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对于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普通门(急)诊能否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做出明确回应,肯定“广州今年有计划试点”。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黄小玲则透露,门诊和药房剥离的政策将陆续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医院在这部分的亏损和差额,将由政府补贴。

  方潮贵表示,广东今年将在包括广州市在内的几个城市中试点实施把普通门(急)诊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意味着,除了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以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普通门(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也有望由医保基金支付。

  据了解,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支付住院、门特、门慢等医疗服务的基本医疗费用,普通门(急)诊不在支付范围之中。今年1月10日开始征求意见的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拟尝试让参保的未成年人先享受普通门(急)诊医疗待遇。

  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做法长期以来受到市民和专家的诟病。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黄小玲表示,医药分开,让门诊部和药房剥离,是医疗改革的方向,目前广东有些地市已经做出了改革,改革的根据主要是医和药“利益链”的问题,深圳已经全面推开,江门也开展了试点,对于因为实行医药剥离而导致收入减少的医院,政府会给予补偿。广东省今后将在全省范围一步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