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业界动态 > 代表建议立法终结使用过期医疗设备

代表建议立法终结使用过期医疗设备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3-11浏览次数:68200

现状:一些基层医院医疗器械超期服役,病人花钱白做检查\

建议:尽快立法规范管理,终结老旧残次医疗器械使用寿命\

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昨天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我国至今没有医疗器械管理法规,造成一些本应淘汰、报废的医疗器械至今还在使用,由于超期“服役”,部分仪器早就无法准确提供诊断依据了,但不少小诊所甚至是医院,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仍在使用。

谢子龙表示,应尽快立法终结老、旧、残、次的医疗器械的使用寿命,确保人民群众放心地使用合格的医疗仪器。

只要注册就永远合法

谢介绍说,2006年国内医疗器械市场销售额已达600多亿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已有12243家,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已有144977家。但以1999年通过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为基础的监管,已明显滞后和缺乏可操作性。大的问题就是无法监管经营、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单位。按前述条例要求,医疗器械只要经过注册就是合法的,注册之后不管出了什么问题,无论对经营单位还是使用单位,监督管理部门都找不到依据进行查处。

基层医疗机构隐患多\

我国现有医疗机构30多万家,其中90%以上是个体诊所和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社会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普遍存在医疗器械使用年限过长、购置的二手医疗器械手续不全、医疗器械质量没有保障等问题。部分上世纪70或80年代购进的X光机B超、CT等还广泛应用于这些医疗机构,修修补补用了几十年,其操作性能及诊断准确率已很难掌握。

据谢子龙介绍,为了解决医疗器械领域存在的上述问题,目前已有山东、吉林、辽宁等11个省、市出台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