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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布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信用等级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9-03浏览次数:76059

  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点名公布药品和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的信用状况,65家企业登上信用“黑名单”,其中警示44家、失信16家、严重失信5家。

  为加快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2008年初,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对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几个月来,在各地提供情况的基础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确定全省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007年度信用等级,并将守信以下等级的65家企业在门户网上进行公示。这65家企业之所以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主要有以下七类违法行为:

  一是销售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二是伪造销售记录。三是为无证个人销售药品提供条件。四是超范围经营药品。五是质量负责人不在职在岗或者有兼职行为。六是未按规定储存药品或擅自拆除药品经营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七是擅自变更经营地址。

  根据规定,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将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实行分类监管。对守信等级的企业,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频次,优先参与政府或部门的竞标及评奖;对警示等级、失信等级的企业,加大跟踪检查频次和抽检频次,警示等级企业每年跟踪检查不少于2次,失信等级企业不少于3次;对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对被评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在随后一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分别调升到上一个等级。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后,根据评定标准实时直接调低至相应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