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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该再“免检”了

文章来源:价值中国发布日期:2008-09-18浏览次数:78219

  “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所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影响不可谓不大,它不仅直接伤害了婴儿的身体和家庭的感情,更是动摇了公众对“产品”的信心。

  据了解,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去年9月曾播出“中国制造”特别节目,首集即推三鹿婴幼儿奶粉,称其经过1100多项检测关。三鹿拥有“产品”、“中国产品”、“商标”等殊荣;产销量连续十多年全国;与新西兰恒天然合资,乳品科研制造能力达世界水准。这样的标杆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怎不带来全行业的信誉危机?它使得中国制造的“产品”蒙尘。我想,“三鹿奶粉”个案只是冰山一角,其中暴露出的中国食品安全机制的弊端更发人深思,多少“产品”还危机重重?

  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充分说明人们对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信任。事实上,绝大多数贴着“”标签的产品,也的确是以过硬的质量赢得了消费者良好的口碑,很多消费者是冲着耀眼的“产品”的光环对一种产品而产生购买欲望的。一家企业只要搞到了“”这块招牌,就如同手握一枚尚方宝剑,基本上取得了消费者的信任,其产品在市场上就可以畅销无阻。在免检有效期内,一是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在内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二是在全国各个省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三是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尽管《免检办法》规定,用户、消费者有权对免检产品进行社会监督,当免检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用户、消费者可以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诉和举报。但这只是一种亡羊补牢,政府也只是充当了“消防队”,出了问题才去“救火”。

  “产品”,含金量如此之重的一块招牌,各大企业都是梦寐以求,会不会有人使出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呢?从这次“奶粉事件”充分说明,即便一家企业99年生产的产品都毫无问题,但也不能保证第100年生产的产品就无问题,对产品加工企业不能的信任。为了每个消费者的安全,政府宁愿以“防火”为主,不要等起火了再去“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