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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甘肃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督查工作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9-07-18浏览次数:75291
 

  云南: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部署,确保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9年7月8日起,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监管工作开展全面督查,深入查找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防控药械的违法行为。

  督查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由省局稽查局牵头,对昆明等重点地区以及25家重点生产企业、46家大型经营企业和20家省、市级医疗机构的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储备、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核查。防控药品核查重点是磷酸奥司他韦胶囊(商品名:“达菲”)、流感疫苗的储备、使用,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治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版)》的药品等重点品种。防控医疗器械核查的重点是《关于加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涉及的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

  督查内容包括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的生产、经营、储备、使用环节。督查分为三个阶段,7月8~10日为企业、医疗机构自查阶段,7月13~17日为各州、市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入排查、查缺补漏以及省局组织集中督查阶段,7月17~21日为总结上报阶段。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各环节检查需要,组成3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暗访调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发现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集中督查结束后,将对督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同时做好迎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组现场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甘肃:为确保全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确保防控药械质量安全,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地防控药械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局长高建邦带领督查组到兰州市进行督查,听取兰州市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深入药械经营企业,对防控药械质量及储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深入兰州市防控定点医疗机构检查防控药械储备和质量管理情况,对军科奥韦、负氧车等重点防控药械及救治病房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高建邦指出,兰州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肩负责任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控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确保流感疫苗以及相关防控药械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根据当前流感传播流行趋势,要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防止思想上出现麻痹,工作上产生松懈,措施上有所减弱,努力使防控工作融入日常监管,步入常态化和程序化,科学有效地做好防控相关工作。要将防控定点医疗机构、研制生产甲流疫苗生产企业、防控药械储备单位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完善防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查找问题,坚决堵塞漏洞,全面加强防控药械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确保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编 辑:侯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