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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强化区域协作机制 确保防控流感药械质量安全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9-07-25浏览次数:68671

  日前,为有效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广东省广州、佛山两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两地药械监管工作实际,以广佛同城化战略部署为契机,开展联合防控,互通监管信息。建立协查、联查合作机制,加大对防控流感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购销渠道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做好流感防控药械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信息沟通 实现资源共享
  在《珠三角六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广佛两地进一步完善两地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沟通、交流、共享本辖区内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一是互通抽检信息,各自将本市抽检产品及检验结果通报对方,以免重复抽验,扩大抽检面,节约执法成本;对在本辖区内抽验发现的不合格防控流感药械,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工作日通知对方。二是互通检查信息。联合防控期间,流感防控药械生产、经营、储备、使用环节每日检查情况,由专人负责于检查次日通报对方,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实时通报。

  二、开展联合检查 发挥整体合力
  结合辖区实际,在紧急情况下,确需开展越界追踪的,根据《珠三角六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合作框架协议》适时启动两地案件协查联动机制,涉案地局应积极配合,并优先提供人员、食宿、交通、技术、取证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

  三、强化日常检查 确保药械质量
  在检查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使用防控药械质量安全过程中,重点检查流感诊疗方案中相关药械的购进渠道,加强对目录所列药品的抽验,确保药械质量安全。重点加大对有防疫任务的中心医院,有药械储备任务的批发企业,辖区内相关药械生产企业,以及人流量较密集地方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了解两地企业在药械生产、销售、价格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检查防止销售假劣药品、歪曲或虚假宣传药品功效等现象的发生,严防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四、制定联合应急预案 应对药械突发事件
  根据两地防控流感疫情实际情况,两地研究制定了《广佛联合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药械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开展两地防控流感药械质量安全的应急抽查、抽验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保持高度警惕,制定处置预案,做到一旦出现疫情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
编 辑:侯 婷